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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2022年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征集时间

2022314-2022429

二、申报主体

在朝阳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纳税且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企业和机构,项目应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

三、支持范围及标准

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11120211231日期间竣工的节能减碳项目

支持项目及具体标准如下:

(一)补助标准

1.对纳入节能减碳资金支持范围的节能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工业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5%、非工业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45%的补助。申报条件如下:

1)具备较好的能源计量、统计及管理基础,可以按照《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GB/T 28750)的要求进行测算。

2属于综合性改造项目,至少包括3个子项目,且至少有3个子项目的投资不小于节能减碳部分项目总投资的10%子项目包括并不限于生产工艺改造、用能系统优化、余热利用、智慧照明、暖通改造、变配电改造、空调改造、建筑保温改造、电梯改造、分布式光伏、热泵、能源管理平台等。

3工业项目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非工业项目投资额应在600万元以上。

4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应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应在100吨标准煤以上。

5工业及非工业项目节能率不低于15%

2.对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及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年节能量达到50吨标准煤(含)以上,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补助。

3.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太阳能光热、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补助。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每千瓦1000元的补助。

4.对储能技术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20%的补助。

5.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控中心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建部分)30%的补助。

6.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咨询项目,依据评审结果给予不超过15万元补助,其中市级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级资金与项目合同总额的差额给予补助,但不超过市级资金支持额度。对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给予项目总投资额5%的区级配套补助。

7.对循环经济和节水、节地、节材等资源节约类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建部分)20%的补助。

8.对按照规定完成本单位二级计量器具配置的用能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计量器具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补助。

(二)奖励标准

1.对列入国家、北京市节能低碳示范、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和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的项目,分别给予国家级示范项目50万元、市级示范项目30万元的奖励。

2.对经北京绿色交易所认定,当年度实现碳中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等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3.对当年度通过国家绿色建筑三星正式标识的建筑,给予每建筑平方米40元的奖励对当年度通过国家绿色建筑星正式标识的住宅类建筑给予每建筑平方米20元的奖励。该条款在享受国家、市级奖励的同时给予区级配套奖励

4.对当年度通过绿色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奖(LEED)认证的建筑,经审核合格后,按铂金奖和金奖分别给予每建筑平方米20元、10元的奖励标准,奖励上限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

5.对获得市级能效领跑者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重点用能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注意事项

1.本办法资金支持对单个项目同一年度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绿色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奖(LEED)认证奖励上限按照相应条款执行。

2.节能减碳资金支持方式分为财政补助和直接奖励。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愿申报资金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方式。根据项目性质、资金总额、实际节能量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结合实际测算确定支持额度。

3.已享受国家、市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本节能减碳资金原则上不再支持,但国家或本市大力扶持的、区级给予配套的奖励项目不在此列。

4.项目申报单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朝阳区产业规划布局。

5.节能减碳资金不予支持的情形:

(一)以扩大产能为主的项目;

(二)应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的节能项目;

(三)利用外购或外供的余热、余能、余气项目;

(四)能源台账不规范,节能量无法测算的项目;

(五)不在节能减碳资金支持当期实施的项目;

(六)当期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污染事故,或拖欠税费、能源费用等情况的

6.对申报节能低碳试点、示范项目落选的项目,经申报主体确认后,如符合政策其他条款要求的,可按照相应的标准给予支持。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在征集期内按照《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报材料》(附件4)完成网络平台申报,并及时关注网络平台反馈的初审意见,逾期不予受理。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单位及时做好所需申报材料的原始文件整理工作,以备区发改委组织的现场核查。通过专业评审的单位按照要求将所需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装订成册)提交至我委。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鑫   联系电话:65090567

联系人:王爽   联系电话:65090667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请表

2.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项目申报承诺表

3.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正文提纲

4.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附件1

 

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

(盖章)


联系人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地点


申报单位类别

工业□    非工业

申报单位行业领域

行业门类:

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 4754-2017)填写):

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税金


申报支持类别

财政补助□   直接奖励

项目改造起止时间(年/月)


项目主要内容


实际投资额


申请补助额


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


年节能量

(吨标准煤)


其中:年节电量

(万千瓦时)


年节水量

(万吨)


区发展改革委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2

 

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项目申报承诺表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我单位现承诺:此次上报项目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请在此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项目

申请报告正文提纲

 

1.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2.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2.1 企业能源管理目标

2.2 企业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及职责

2.3 企业能源管理规章制度

2.4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管理情况

3.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

3.1 项目实施前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的规模

3.2 项目实施前消耗的能源种类、数量

3.3 项目实施前能源计量措施

3.4 项目实施前产品种类、数量和统计方法

4.项目拟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

4.1 项目实施节能改造的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

4.2 项目改造后拟使用的能源种类、数量

4.3 项目改造后能源计量措施

4.4 项目改造后产品种类和数量

5.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

5.1 项目节能量测算的依据和基础数据

5.2 项目节能量测算公式、折标系数和计算过程

6.项目的投资概况

6.1项目的投资估算

6.2项目的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

7.项目的实施计划及进展情况

8.项目的效益分析

9.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4

 

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1.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项目申报承诺表(附件2);

3.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北京市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正文(附件3);

5.项目投资明细清单;

6.项目合同及相关凭证;

7.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及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8.街道、地区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和功能区管委会推荐的节能项目,应附推荐意见;

9.申请国家、北京市节能低碳、循环经济试点等奖励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第1248项提供材料原件,其他项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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